5月1号调整税率对出口退税公司有影响吗
- 5月1号调整税率对出口退税公司有影响
5月1日后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劳务,其征税率下降后,对退税率和出口退税的影响,笔者分下列几种情形,作相应的分析:
一是原来征退税率一致:征17%退17%、征11%退11%。调整为征16%退16%、征10%退10%。这种情形虽然增值税税率下降前后都是征多少退多少,彻底退税,但由于征税率的下降,相应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中性略偏多。对外贸企业而言,取得的进项发票是5月1日前开具的,通常按老退税率计算退税,5月1日后开具,通常按新退税率计算退税。这种情况无需筹划进项发票的开具时间,征多少退多少,彻底退税。对生产企业而言,5月1日后报关出口销售的按新退税率计算免抵退税额。
二是原来征退税率不一致,又分两种情形:(1)只降征税率,不降退税率。比如征17%退13%、征11%退5%,调整为征16%退13%、征10%退5%。这种情形征退税率比略有提高,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中性偏多。对外贸企业而言,按新老一致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生产企业而言,按新退税率计算免抵退税额,按新征退差率计算转出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2)征税率,退税率同降。这种情形征退税率比略有下降,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中性偏空。比如征17%退13%、征11%退5%,调整为征16%退12%、征10%退4%。对外贸企业而言,在5月1日前购进货物并取得进项发票的,按老退税率计算退税;在5月1日后购进货物并取得进项发票的,按新退税率计算退税。对生产企业而言,按新退税率计算免抵退税额,按新老一致的征退差率计算转出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笔者认为,在当下大力减税降负的大环境下,采取该办法的可能性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此次国务院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决定,总体而言对出口企业来说是利多。
调整为征16%退16%、征10%退10%。这种情形虽然增值税税率下降前后都是征多少退多少,彻底退税,但由于征税率的下降,相应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中性略偏多。对外贸企业而言,取得的进项发票是5月1日前开具的,通常按老退税率计算退税,5月1日后开具,通常按新退税率计算退税。这种情...
自5月1日起,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具体涉及到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税率。其中,原适用17%增值税税率并出口退税率为17%的纺织品,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变更为16%。而原适用11%增值税税率并出口退税率为11%的纺织品,其出口退税率则调整为10%。对于外贸企业在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纺织品,若购进时...
对于制造业来说,2018年7月31日及之前出口的货物劳务继续按原退税率申请退税,8月1日及之后则按调整后的退税率申请退税。对于外贸企业而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5月1日至7月31日为新旧税率过渡期。具体来说,如果企业7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劳务,原退税率为17%,取得17%税率的专用发票按17%退税率申请...
对于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5月1日前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达500万元,可转...
税率从17%调整为16%,这一变化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原适用11%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0%。对于购进农产品,原11%的扣除率调整为10%。而对于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