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号文免征增值税,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按理说肯定可以抵扣,否则变成一般纳税人照顾他们,并不是国家照顾他们。
- 2020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关增值税减免、优惠的内容,均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详细情况,并以税务部门公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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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的生活服务包括了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六大类。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条 对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免征增值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8 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28 号规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的规定,生活服务中包括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综上,贵司在 2020 年 1 月 1 ...
2020年这些行业收入免增值税 1.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