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景区门票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对景区门票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目具有两方面的作用:
一是明确的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凡属于列举税目之内的产品或收入即为课税对象,反之则为非应税对象;
二是对具体征税项目进行归类和界定,以使针对不同的税目确定差别税率。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规定征税的广度。
景点门票收入,景点门票收入属于景点经营单位提供游览场所而取得的文化服务收入。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
景点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收入,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 对景区门票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对景区提供索道、观光电梯、观光车等项目取得的收入,统一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 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 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示,4月1日减增值税,5月1日降社保费率。 - 对景区门票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对景区提供索道、观光电梯、观光车等项目取得的收入,可统一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旅游景点门票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税率3%;
门票与观光车及缆车等收入无法分开的,应按旅游业征收营业税,税率5%。(依税法规定,当两种税目无法分开的时候,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
1.主税:按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2%缴纳;
还有各省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围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体税率为3%。此外,如果旅游景区提供如索道、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等增值服务,这些收入也需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的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是5%。对于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景区,如果能够分别核算各项收入,则应分别按对应税目征税;若核算不...
对景区门票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目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明确的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凡属于列举税目之内的产品或收入即为课税对象,反之则为非应税对象;二是对具体征税项目进行归类和界定,以使针对不同的税目确定差别税率。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规定征税的广度。景点门票收入...
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应当按照“文化体育业”缴纳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要注意的是关于旅游景区从事索道、缆车...
按文化服务收税,根据财税〔2016〕14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对景区提供索道、观光电梯、观光车等项目取得的收入,也统一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要注意的是景区提供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配套服务垄断性较...
1. 旅游景区门票收入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具体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如公园、动(植)物园等,销售门票的业务应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2.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以及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