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先入账,下个月再认证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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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销项税额,可以用上个月的进项留抵抵扣:
本期应交增值税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销售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销项税额,可以用上个月的进项留抵抵扣:本期应交增值税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为及时反映存货、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变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认证抵扣之前先行入账,其增值税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于发票认证相符后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会计制度规定并没有规定专用发票在认证前怎样进行账务处理,以上只是个人观点,请参考。
不可以,勾选认证当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在当月抵扣,不能用于上月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
可以的,以那发票开出的日期为准,90天内带去税局都可以抵扣。抵扣税额是算在你拿去抵扣的那个月里面。一般进项多的时候都是采取这种方法,以免进出数差太多,引起他们的注意。希望能帮到你。
如果说发票可以在当月取得,这样做是可以的,但如果当月没有取得,你这种做法就可能导致你当月的当月的进项有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