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企业有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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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6年3月15日印发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
第二十条 非税收入票据是征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第二十五条 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 、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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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的地市的税务局叫停非税收入专用票据,说非税收入专用票据不是发 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但当地政府机构等非税部门又只能开非税收入专用票据,这就造成了企业负担的加重和政府机构内部打架。
政府混乱的管理可见一斑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当然是啦可以。因为这个是属于财政部门印制的,也就是说属于正规票据。只要是你们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合法支出产生的这类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是可以入账的。就算有人来查的话,也是没有关系的。
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第二十五条 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 、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
不是发票,是属于合法的票据凭证。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是由国家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监制并发放的,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这种票据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与普通发票在形式和功能上有所不同,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作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
非税收缴款书是一种财政票据,主要用于缴纳非税收入。非税收缴款书是由国家财政部门专门印制的一种凭证。它主要用于缴纳各种非税收入,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这些收入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使用专门的缴款书进行缴纳和记录。具体来说,非税收缴款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非经营性收据是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的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现只限于独立核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使用。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