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可否自行约定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要按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盈余公积、公益金之后剩余的部分可以自行约定。
一般不能。 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属于我国《公司法》调整范畴。公司的权利义务是根据股东出资比例来确定的,利润属于权利内容,因此应当按出资比例分配。 如果事先约定了不按比例,则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 对于属于国有企业的投资者,需按照《 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缴纳所得税,免缴调节税。税后利润按“企业五项基金”比例分配。其中,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和后备基金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周转、对合营企业再投资或合营期满时购买外方股本。- 对于属于国有事业单位的投资者,需按...
第八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确定。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照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三章 附则 第...
【答案】:C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可以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合同章程提取各项基金后就可以将剩余的全部分配 3、目前可自由选择 4、一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