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不能开发票?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可以。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可以自行开具且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
要到主管
国税
机关办理
税务登记
、接受
税务管理
,领取
普通发票
,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发票.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
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
农业生产者
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
扣除率
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
农膜
、
种子
、
种苗
、化肥、农药、
农机
,免征增值税。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1月1日
起施行)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
初级农产品
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
种植业
、
养殖业
、
林业
、
牧业
和水产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
农业生产资料
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
货物
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自己开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其是否为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
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可以自行开具且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国家对农民合作社有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都是免税的,无需开发票。但不免税的还是需要开发票。
,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发票.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 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 农业生产者 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财税〔2008〕81号)第一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