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考虑增值税 净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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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 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 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 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 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 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 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现金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 应收账款中包含商业折扣的话,应收账款=扣除商业折扣后的主营业务收入x(1+增值税税率)
应收账款中包含现金折扣的话,应收账款=包含现金折扣后的主营业务收入x(1+增值税税率),届时实际收到的货款与应收账款之间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原因如下:
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 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2、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又称销售折扣(sale discount)。为敦促顾客尽早付清货款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 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1%,30天内全额付款)。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例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商品30 000元,付款条件为2/10,N/60,如果B公司在10日内付款,只须付29 400元,如果在60天内付款,则须付全额30 000。
所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是不包括商业折扣,但是包括现金折扣。 - 开吗
- 柯黑人洞榷闸门艘
应收账款中包含商业折扣的话,应收账款=扣除商业折扣后的主营业务收入x(1+增值税税率)应收账款中包含现金折扣的话,应收账款=包含现金折扣后的主营业务收入x(1+增值税税率),届时实际收到的货款与应收账款之间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原因如下: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
在税务处理中,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的增值税计算与会计核算需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若企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必须确保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将导致增值税计算与征收混乱,与税法规定相悖。对于商业折扣,其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且若销货方...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明确指出,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时,销售额和折扣额需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才能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即使财务处理不同,也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在纳税实务中,必须严格遵循这一规定。之所以对商业折扣做出此规定,是为了保...
1、商业折扣影响的是营业收入的金额,比如说你去商场购物,商场活动打95折,100元的商品你只要支付95元即可,这减少的5元就是商业折扣,前面已经说了应收账款是根据营业收入+相关税费确认的,所以商业折扣并未直接对应收账款的确认产生影响。2、现金折扣是为了促使赊购方尽早还款而使用的一种收款优惠政策...
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在有商业折扣的条件下,应该扣除商业折扣,但不扣除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商业折扣是为了适应市场供应情况,或针对不同顾客,从货物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的部分。比如一家制造商可能允许零售商从建议的零售清单价格中提一个30%的商业折扣,以抵消零售功能成本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