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政府补助准则,是从何时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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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第三条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2(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章 披露3第十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三)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
新旧政府补助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增加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对于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修改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允许净额法。与资产相关的...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
新准则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种类型,并强调企业需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判断其会计处理。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于利润表营业利润之上;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补助则计入营业外收入。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两种可选方法,兼顾国际标准和企业实际操作的灵活...
在新旧会计准则中,政府补助的处理存在不同之处。旧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通常被确认为资本公积或补贴收入;而在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被纳入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处理。二、详细解释 1. 旧会计准则下的处理:在旧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相对较为简化。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一般会直接增加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