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虚开发票的补缴的税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补缴的流转税税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范围中"税金"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因此增值税是价外税它本身不在利润中反映,因此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税款的补征: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一般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3、《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国税发[1998]44号)规定:"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对查增应纳税所得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进行了明确。公告第一条规定,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补缴的流转税税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范围中"税金"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
法律分析:一般需要判刑,可以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属于犯罪行为,需要视情节给予刑事处罚。补税是指偷税漏税后补缴税款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悔过表现,从轻处罚。同时,还需要参照具体的数额确定刑罚的幅度。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虚开发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可以被定罪处罚,未达到额度的予以行政处罚。但不论虚开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只要是虚开发票,就应当补缴,补缴后可考虑酌定减轻量刑。二、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
接受虚开的*专用*不可以抵扣,有免除责任的。取得虚开的*专用*抵扣税款,有一种情况可以免除责任,即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转出进项税额补缴相应税款,而不用承担滞纳金和承担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何谓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源自于民法,在民法上,善意取得是用来对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