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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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包括没有经营活动而开具或虽有经营活动但不作真实的开具、如改变客户的名称、商品名称、经营项目、夸大或缩小产品或经营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其实际收取或支出的金额,委托代扣、代收、代征税种的税率及税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虚写开票人、开票日期等等,狭义的虚开,则是指对发票能反映纳税人纳税情况、数额的有关内容作不实填写致使所开发票的税款与实际缴纳不符的一系列之行为。如没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构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者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或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时,变更经营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从而使发票不能反映出交易双方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应纳或已纳税款的填实情况。主要体现在票与物或经营项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显然,本罪的虚开应是狭义上的虚开。参照199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本罪的虚开:(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他人为自己 其余的对不能反映纳税情况的有关内容作虚假填写。如只是虚设开票人或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或滞后开具日期等,虽属违法不实开具,但仍不是本罪意义上的虚开,对此不能以本罪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亏用发票需达到法定情节才能构成犯罪、否则应依本法第13条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依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午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

    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
    包括没有经营活动而开具或虽有经营活动但不作真实的开具,如改变客户的名称、商品名称、经营项目、夸大或缩小产品或经营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其实际收取或支出的金额,委托代扣、代收、代征税种的税率及税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虚写开票人、开票日期等等;
    狭义的虚开,则是指对发票能反映纳税人纳税情况、数额的有关内容作不实填写致使所开发票的税款与实际缴纳不符的一系列之行为。如没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构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者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
    或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时,变更经营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从而使发票不能反映出交易双方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应纳或已纳税款的真实情况。主要体现在票与物或经营项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
    扩展资料:
    虚开 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虚开 罪

  • 企业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发票,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生活中,我们偶尔会听到某某公司虚开发票,被税务稽查查到,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那么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发票呢?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开发票的认定 1、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究竟什么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发票呢?比如说有的公司明明卖的是手机,开发票的时候却开的是手表;还有一些公司在开发票时开具的数量和卖出去的数量不一致;有的公司在开发票时开具的金额和实际的金额不一致;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企业明明是卖给了A公司,却把发票开给了B公司,这些都是属于虚开的行为;总结一下,只要是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有一项与实际经营业务不一致的就是虚开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公司对外开具虚假,不真实的发票属于虚开,让其他人为自己开具虚假,不真实的发票也属于虚开。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些公司为了偷税漏税,不想缴纳真实的税款,减轻一些税务负担,让自己的好朋友在其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一些虚假、不真实的发票。在这里,实际上他们两家公司都属于虚开 ,并不是只有开票的公司存在虚开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里面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职业的中间人在开票方与受票方之间以赚钱的方式赚取一些手续费,这种介绍他人开具虚假、不真实的发票行为属于知法犯法;另一种是刚好知道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缺票,而另一家有多余的票,无形中以帮朋友忙的想法成为了中间人,这种是不懂法所致。但是实际上无论你懂不懂法,收不收取介绍费,一旦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都是一样的。因此,千万不要介绍他人虚开发票,以免好心办坏事,害人又害己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发票具体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大类,因此虚开既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取出口退税、虚抵进项税款等行为,也包括虚开普通发票以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等行为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规范市场,依法合法纳税,每个纳税人都需要了解以上各种虚假开票行为

  •   虚开专用发票是指:交易双方没有购销事实的情况下,为他人、为自己或让他认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票的行为。
  • 第三方地方个地方规划
  •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

  • 【答案】:ABC 答案分析: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行为人不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规范,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一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处以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 ”而为了骗取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所谓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可以用于申请出口退税...

  • 一般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虚开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须危害结果。然而,"虚开"的具体含义并未在刑法中明确,这可能导致刑法规范适用范围不当扩大或缩小。在司法实务中,有人认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既遂,不论是否造成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