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在科目余额表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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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画一下4个T形账户,一目了然。(分别是“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
(1)进项税额本期发生借方表示本期购入时发生的予以抵扣的增值税;本期发生贷方表示本期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销项税额本期发生借方表示本期销售货物后又退货的;本期发生贷方表示本期销售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3)已交税金本期发生借方表示本期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本期发生贷方表示本期应交的增值税。
至于“本期应交的增值税”怎么计算,你把期初数据和本期数据画在T形账户,结出余额,那就很清楚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 进项税就是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就是销售货物给购货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
已交税金就是根据上月计算的税费,本月上缴数。
本期借方发生额就是本期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增值税额的合计数。
本期贷方发生额就是本期销售货物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数额合计数。
本期应交增值税=上期留抵数-本期进项税发生额合计数+本期销项税发生额合计数
(1)进项税额本期发生借方表示本期购入时发生的予以抵扣的增值税;本期发生贷方表示本期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2)销项税额本...
1、明细科目中的销项税和进项税是有余额,不需要转平 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也是有余额的 只看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余额,诸如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等等实际是二级科目的专栏。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 则看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余额是零。则有余额的是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 下月交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式 2 贷:银行存款 2
我觉得你说的那两个人的第一个做的没问题,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销项-进项差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如果资产负债表应交税金科目余额和总帐余额应该相等吧,那么就是总帐和明细的不相符了,总帐余额=应交增值税余额+应交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印花+所得税,你试试看...
”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交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当月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不作上述的处理,到年底时销项还是小于进项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现借方余额,属于留抵税额,这个数据应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一致,否则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