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有效途径,对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税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1)2001年,出台了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具体规定是:自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 12月31日,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2)由于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03年底,到期后将不再执行,不利于今后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和社会的稳定。为继续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给予扶持,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机制,2003年12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可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中,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对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3年内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

    具体规定是:

    (1)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但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当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为企业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占职工总数比例的倍数,即安置了1%的城镇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减征2%的企业所得税。

    (2)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当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为企业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占职工总数比例的倍数,即安置了1%的城镇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减征2%的企业所得税。

    (3)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注: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 这个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来执行的
  • 这个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来执行的
  • 1.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下发后,若从事特定行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政策。2. 这些优惠措施包括:- 在个体经营(除了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行业中,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 (1)安置城镇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符合营业税免税规定范围内的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税照顾。(2)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的下列业务也免征营业税:①退役士兵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殡葬服务业务;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四残人员证明的退役士兵个人提供的...

  • 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规定了三年免征营业税。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8号)。通知指出,加强对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管理,明确相关营业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

  • 1. 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时,能够享受到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 这些政策主要针对两类人群: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26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户籍等各项优惠政策。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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