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减免的增值税,涉及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怎么处理?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关于减免的增值税,涉及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怎么处理?
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的附加税不作账务处理。 - 您是说减免增值税,也减免城建税,教育附加吗?
- 1.增值税及营业税先按照正常征税进行账务处理,然后将应交税金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附加税也是全免的,处理方法与增值税一样,先按照减免增值税来计算应该交纳的附加税,然后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水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关于减免的增值税,涉及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怎么处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的附加税不作账务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免交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的单位和个人,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
免征土地增值税有:法定项目免税、困难减免、耕地征用免税、贫困地区减税、企业免税用地、土地改造减免期限。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个人...
法律主观: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转让行为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使用行为3.对转让房地产行为征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
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包括: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