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适用留置送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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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在诉讼中,有关的法律文书是可以留置送达的。请问,对于税务文书来说,也可以留置送达吗?
专业解答
在诉讼中,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那么,在税收中,税务文书是不是也存在留置送达的情形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由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税务文书原则上也是要直接送达的,但是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法律分析: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代理人拒绝签收,无法直接送达税务文书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留置送达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人员或者其他第三方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被邀请到场的见证人填写见证内容:“税务机关直接送达税务文书,受送达人拒绝签收...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1、直接送达:行政机关指派专人将税务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2、留置送达:由于该接受税务文书的当事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理由,拒绝受领对其送达的税务文书,送达人应当将送达的税务文书置于送达场所。
由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税务文书原则上也是要直接送达的,但是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答案】:ABCD.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行税务文书送达方式有五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因此选项A.、B.、C.、D.、E.符合题意。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例如,对于重要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常会采用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方式,以确保受送达人能够及时收到文书并了解相关内容。而对于一些常规性的税务通知书,可能会采用邮寄送达或委托送达的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