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税分离的公式除以一加税率和乘以一减税率是一样的吗?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一样。 价税分离公式一:除以一加税率,是价外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价税分离公式二:乘以一减税率,是价内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拓展资料: 价税分离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将商品或劳务的价款及其应征流转税款在发票中分别注明。实行价税分离的目的是将隐含的税款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分离出来,给购买商品或劳务的厂商和消费者一个明白。 广义的价税分离泛指一切流转环节,既包括批发环节,又包括零售环节。 狭义的价税分离仅指零售环节。实行价税分离制度,消费者可持购物(购买商品或劳务)发票按有关规定向税务局(所)抵扣一部分税款。 税务局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发票核实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厂商的业务量,对厂商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减少税款流失;并通过抵扣税款克服流转税的累退性。 价税分离导源于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利用种种方式将所纳税款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负转嫁是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主动行为。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获取较多的利润,通过提高或压低商品的价格将所纳税款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他人承担。 一般有两种转嫁方式,一是顺着经济运行的方向转嫁,即通过提高商品的售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厂商,再转嫁给购买初级产品的厂商,如此转嫁下去,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这时,消费者成为负税人。这种转嫁方式称为顺转或前转。 二是逆着经济运行的方向转嫁,即通过压低商品的进价转嫁给供应者,这种转嫁方式称为逆转或后转。上述转嫁方式是税负转嫁的两种基本方式,比较而言,前转比后转更隐蔽、更容易、更普遍。因为后转是将税负转嫁给生产要素或课税商品的提供者。其转嫁要受到条件和范围的限制。 将税负转嫁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即转嫁给生产资料供应厂商和劳动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纳税厂商是这些生产资料的垄断性质的购买者,购销双方的市场地位不平等,购物者税负增加只不过为其压低购价提供了一种借口。 其二,厂商在不影响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影响企业凝聚力的前提下,可利用其对工资的决定权,通过降低相对工资来转嫁税负。将税负转嫁给课税商品的提供者,一般只在总承销商与生产厂家之间发生,范围有限。
- 不一样。
价税分离公式一:除以一加税率,是价外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价税分离公式二:乘以一减税率,是价内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 不一样,除以一加税率,其基数是价税合计,算出来的数是不含税价款,乘以一减税率不符合价税构成,是错误的。
- 价税分离的公式除以一加税率和乘以一减税率,完全不一样。
例如,价税合计1000元,税率是13%,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价税分离计算,不含税销售额:
1000/(1+13%)=884.96
如果是1000x(1-13%)=870元 - 这两个不是一样的。(1)除以(1+增值税税率)是价外税的价税分离,增值税就是价外税。不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所以想要得到不含税销售额,就需要用含税销售额/(1+税率),进行价税分离,把增值税剥离出来。(2)×(1-税率)是把税前项目转换成税后,在这里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利润总额×(1-企业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扩展:除了上面的两种,还有除以(1-税率)比如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要包含着消费税的。所以其实到底用哪个公式,需要具体区分是哪种税。
- 价税分离的公式除以一加税率和乘以一减税率是一样的。
比如说税率是50%。产品的价格是15元,除以一加税率,是10,乘以一减税率是是7.5。整整差了25%。
价税分离公式一:除以一加税率,是价外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价税分离公式二:乘以一减税率,是价内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拓展资料: 价税分离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将商品或劳务的价款及其应征流转税款在发票中分别注明。实行价税分离的目的是将隐含的税款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分离出...
税分二种,一种价外税,一种价内税。价外税代表增值税,我们说以件商品零售额(含税)10万元,那么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要剥离出来,10/(1+17%)换算成不含税的金额。再乘以税率10/(1+17%)*(1+17%)得出增值税额。你可以看出 10/(1+17%) +10/(1+17%)*(1+17%)=10万元 不含税...
对于除以1%×2%合并之后,实际上就等于这件事情已经扩大了两倍,这个数×2就可以直接化简了。
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适用税率)。此外:销项税额=不含税价*适用税率;含税价=不含税价+销项税额
一般来说,增值税都是除以一加税率;其余都是除以一减税率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余的税都是价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