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私自为本单位员工复印工资表去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可以开除财务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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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单位必须给员工提供工资条。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如果你因此开除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可以去劳动仲裁。
当然,如果你觉得要出这口气,愿意给财务人员2N+1补偿,可以合法开除财务人员。 - 工资表本来就该发给员工的。以这个理由开除财务人员。只会自找麻烦。
这种行为是财务人员严重失责和违反企业财务制度的,也是一种透露企业财务保密信息给一位已脱离夲单位的职工的违纪做法。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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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受到影响,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违法操作。财务人员应当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担任会计职务应当通过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号评。如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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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利用职务侵占单位财物的一般是犯职务侵占罪。但是若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占单位财物的可能会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