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应注意哪些问题
-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注销时存货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待该存货销售时再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2009/12/28
- 一、注销并不意味着未履行纳税义务的灭失。在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企业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如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清算企业的股东及相关清算义务人承担税款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并依法在迁达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保留,不必重新认定。同时,对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三、不需要清算所得税的两种特殊情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除企业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 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而进行税务登记注销时,一般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企业发生的除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外,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也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
一、注销并不意味着未履行纳税义务的灭失。在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企业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如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清算企业的股东及相关清算义务人承担税款的连带清偿责任。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所需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企业改制应提供的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债权债务的清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用票的纳税人应提交《发票领购薄》及发票专用章;防伪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需要登报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一般纳税人注销的流程:纳税人到管理税务所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交回发放的全部证件和未使用的发票,结清税款领取《防伪税控系统清缴登记表》。纳税人到票证中心:按照管理税务所实际清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在防伪税控...
一、一般纳税人如何注销1、纳税人首先在规定期限内向办税服务厅提出注销申请,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如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发票专用章。(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决定。(4)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
4.纳税人填报《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5.办税服务厅清缴清算所得税额 6.税源管理部门收缴证件 7.征收管理股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作注销审批 8.办税服务厅根据注销审批意见注销税务登记。 一般纳税人的义务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