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项税额多销项税额,那么多出来的要怎么做会计分录?

我们进项税额多销项税额,那么多出来的要怎么做会计分录?
  • 这个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只在纳税申报表的留底栏填上多余的进项税即可,以便下期继续抵扣.
  •   1、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不用做帐务处理;销项大于进项,才做帐转出。
        2、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和“转出多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科目。
      (1). 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 如果有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 1.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因为在借方,下月抵扣)
    应交税金--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

    2.下月(假设为10月)发生时:
    10月进-销项税额,若为货方额表示应交
    把第1分录中的留抵数借方与本月贷方应交比较,
    若还为借方余额,表示此余额继续11月留抵;
    若为贷方余额,表示此余额为本月应交税金;

    关键:下月进销相抵后的余额与上月留抵相比较,也可以把留抵数当成下月的进项税,先把进项相加与10销项比较也一样的
  • 不需要单独做会计分录,在应交税费科目中体现借方余额。以便下期继续抵扣;纳税申报表中的本期留抵税额就是根据这个余额填列。
  • 不需要单独做会计分录,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借方余额就表示留抵税额,也就是你以后可以抵扣的销项税金
  • 不需要,挂在账上就行
  • 不需要,挂在账上就行
  • 不需要
  • 不用做会计分录,到月底按进项和销项的数额结转,差额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里,借方表示留底的增值税,贷方表示应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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