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既有一般计税也有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如何抵扣?

建筑施工企业既有一般计税也有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如何抵扣?
  •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注意: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只有专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建筑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等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时可以不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在项目部是租赁的情况下,对方开的是租赁发票时,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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