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经作废 但对方已经认证了 该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经作废 但对方已经认证了 该怎么处理?
  • 税控系统内未抄税前作废还是抄税后作废?
    抄税前作废让对方做进项转出,抄税后作废让对方去对方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做进项转出。
  • 要求对方进进项税转出处理。

    你方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 作废时就要联次齐全的。
    现在只好对方进项转出,当然,还有税务部门好些手续,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
  • 根据规定,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作废发票,具体条件包括: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不相符"。如果这些条件在你的情况中不成立,就不能直接在开票机上作废发票。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让购买方前往他们所在地的税务...

  • 有两种处理办法,先与客户联系,告之对方,发票号码开错,不能正常使用,并将该发票的所有联次收回作废、重开。也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冲销,然后重开。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等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

  • 这张发票作废的信息已经上传到税务局了

  • 若您因数据有误等原因需更改票面信息,请前往当地供电营业厅,退还原发票,工作人员会给您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果您的发票已拿去税局抵扣税或跨月需重开的,还需要将冲红通知单号给到现场工作人员才能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 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3]96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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