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填开数量和单价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填开数量和单价吗?
  •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资料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 。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 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 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 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开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不填单价和数量。但是到税务局开具的话,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让你填写完整。
    开具,大体可以按照以下要求开具:
    一、“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 。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 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三、“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 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 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四、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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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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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单位不填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

  • 事实上,根据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数量和单价并非必须在发票上进行填写。具体而言,开具发票应当确保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内容相符、字迹清晰、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并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进行开具。这些规定并未特别强调数量和单价的必要性。在实际操作中,数量和单价的填写主要取...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开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不填单价和数量。但是到税务局开具的话,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让你填写完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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