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经营了几年,就上个月是0收入,我0申报的话税局会查吗?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经营了几年,就上个月是0收入,我0申报的话税局会查吗?
  •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只要业务涉及就需要缴纳,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与缴纳哪种税没有太大的关系,要缴纳什么税,要看你企业经营什么业务,涉及什么税。 交纳增值税(每月15日前国税局申报,按销售金额的3%企业所得税(季度过后的15日内地税申报,按利润总额的25%申报)
    城市建设税金(按交纳增值税的1%每月向地税申报)
    教育费附加(按交纳增值税的3%每月向地税申报)
    车船使用税,按当地规定向地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每月15日前向地税申报,超过1600元的部分申报)
    基本上就这些,如果房屋是自己的需要交纳房屋方面的税金,具体什么名称不太记得了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的业务,在流转税方面属于国税范畴的需要交纳增值税(涉及生产消费税业务的还要交纳消费税),属于地税范畴的需要交纳营业税。因此要看企业经营什么业务,才能知道交什么税。
    另外,企业有利润的还要交纳所得税。其他还涉及流转税的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他地方附加,以及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每月零申报应该是没什么事情的,如果跟税务专管员的关系很好的话就更不用担心了。
  • 完全没有问题的,只要不长时间连续0申报就可以了。
  • 只要不是连续长期的零申报就行。
  •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每月零申报应该是没什么事情的,如果跟税务专管员的关系很好的话就更不用担心了。

  • 12个月不超过80万,超过80万就自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

  • 小规模纳税人若连续12个月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若连续12个月的应税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的注册标准,即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主管税务机关将通知其注册为一般纳税人。这一政策适用于多个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销售、土地使...

  • 如果没有欠税,长时间不申报,税务登记证将被注销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将注销,直接不去报税会怎么样?正常情况,只要公司法人代表在工商所的联系电话没有改,在逾期没有办理工商年检时,应该会接到工商的催办年检的电话,如法人代表的联系方式变更后,没有及时通知工商所,工商所又找不到办公场所,这段时间...

  •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也就是开票连续12个月不超80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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