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在借方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按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补提。
补提上年度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补提上年度税金及附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结转上年度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合计数)
注:调整后即上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及附加各项的借方余额为0就正确了。 - 应交税费为负债,期末余额的正常方向应该为贷方,即应交,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是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就是多交了税款。
尚未抵扣的税费,是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了销项税,也就是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
但由于增值税可以用购买货物的进项税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所以当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借方时,即存在未抵扣的进项税金。
扩展阅读:
应交税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之前会计做账一直有计提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中途换了会计,,然后就没有计提了,结果导致年末应交税费余额出现在借方了,现在2013年,请问该怎么去纠正啊?——在2012年度进行补提就行了。
如果2012年的账还没结
借:所得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XX税
如果2012年已结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费----xx税 - 应交税费,顾名思义,就是应交而未交的税费。既然是未交,那就等同于钱还在我手里,即在银行存款的借方;既然反映在银行存款的借方,必然是反映到应交税费的贷方。所以应交税费余额一般在贷方,属于应交而未交的意思。如果有借方余额。要么多交,要么留抵
- 看看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是不是未计提的数?如果是这样的话,直接补提就行了。
借:所得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XX
应交税费为负债,期末余额的正常方向应该为贷方,即应交,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是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就是多交了税款。尚未抵扣的税费,是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了销项税,也就是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但由于增值税可以用购买货物的进项税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所以当应缴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万元 贷:应付账款—xx客户 791万元 根据此数据,9月份的增值税税额计算为:65万元(销项税额) - 91万元(进项税额) = -26万元。这意味着应缴纳的增值税为负数,9月份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在借方,为企业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在下期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应交税费为负债类科目,期末余额的正常方向应该为贷方,即应交,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是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就是多交了税款。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在借方列入资产负债表什么科目以负值列示.对于应交税费科目借方有余额,表示企业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具体举例如下:1、购买的时候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2、销售的时候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说应交税费贷方有余...
一、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的普遍情况 在会计记录中,应交税费的余额出现在借方,通常表示企业所缴纳的税费超过了应缴纳的税费。换言之,企业在税务方面存在一定的资金流出超过应缴款项的情况。二、详细解释原因 1. 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企业可能享受到了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实际缴纳的税费少于应缴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