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的税收政策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政府鼓励民资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是为逐步打破垄断状况,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多种形式办医”的格局。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但 医院管理学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秘书长赵淳指出,国家虽然表示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但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足。民营医院医疗市场政策的不配套,首先表现在税收政策方面。税收政策的不配套不统一,已经对民营医院的生存发展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卫生部门已经明确民营医院为营利性医院,税务部门逐渐开始对营利性医院征税。由于民营医院基本属于新事物,到底应当按什么性质收税,卫生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政策不统一。如果按企业收税,那么医院将要上缴毛收入的5.5%,此外还有16种税,医院实在难以承担。关于营利性医院的免税问题,各地政策也是五花八门。在2000年年初,国家为了鼓励发展民营医院,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民营医院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取得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但是,部分地方税务部门却认为应当从分类登记之日起就要交税;还有的地方要从医院成立之日开始交税,一家办了10年的医院依照此政策,免去3年的税收,还要补交7年的税。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税款使医院收不抵税。赵淳也承认,许多民营医院在取得执业登记后,并不会马上进行经营,往往要花上两年的时间才能进行运作。所以,三年的税收优惠政策,民营医院得到的实惠并不是很多。其实,2000年搞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改是失败的。公立医院病人多,药费高、收费高,形成垄断;而医疗诊所收费便宜、药费低廉,属于微利。一个是航空母舰、一个是小船;民营医疗机构根本不具竞争性。好在,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下列文件,及时终止了对民营医疗机构收营业税的内容,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财税[2009]61号 部分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有关营业税规定。
- 民营医院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
对取得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民营医院应承担哪些税收
1、营业税,收入为计税基数,税率5%,但医疗服务的收入可以免营业税。
2、附加税,主要是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有的地区没有此税),计税基数为营业税。
3、其他税种,如印花税,按账册贴花,普通账册每本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4、所得税,税率25%,财政拨款、捐赠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可以不纳所得税,计税基数为利润和不能税前扣除项。 - 营业税都取消了,楼上回答过时了
民营医院税收政策为,民营医院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1、对取得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2、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4、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民营医院应承担的税收如下:1、营业税,收入...
民营医院的税务状况需根据医院性质来判断。对于非营利性医院,其医疗服务收入可免征各种税收,而非医疗服务收入则需按规定纳税。医院若将非医疗服务收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经税务部门批准,部分收入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此外,非营利性医院自产自用的制剂可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也可免缴房产税...
民营医院交什么税 一、非营利性医院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
除了主要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民营医院还需要缴纳一些附加税,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附加税通常是根据医院营业额或税基来计算的。四、其他相关税费 此外,民营医院还可能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财产税类,以及印花税等。这些税费的具体缴纳情况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的税收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