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计利润可否扣除预征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计算缴纳所所得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可以的。预计利润是按视同销售对待的,对应已交纳的税金也是可以扣除的。
依据: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9]31号
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 可以扣除。
- 可以。
可以的。预计利润是按视同销售对待的,对应已交纳的税金也是可以扣除的。依据: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9]31号 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所以利润总额中已经扣除了企业的期间费用。
按照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乘以主管税务局核定的计税毛利率算出预计利润,减去当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营业税金及附加,算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5%的税率算出当期应预缴的所得税并申报纳税即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预售收入计算的毛利额扣除相应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计算出预计利润额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待以后年度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时,方可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