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可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自2017年7月1日起为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单位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以按照免税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自2017年7月1日起为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要选择正确的税率,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的发票有很多种税率,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业务,税率不相同,注意选择。
发票内容要根据实际销售内容如实开,不能虚假开票,虚假开票被税务局发现,不仅会罚公司款,还会吊销会计执业资格。
开具的发票要有产品的明细,不能模糊的开,比如办公用品等,这些模糊的内容不允许出现,如果发票的确要开办公用品,就必须附有销货清单,清单上要有明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合作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对县域农民合作社税收管理探析 - 农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该文件并未明确依据何种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 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此文件的出台有点“下位法规范上位法”的味道,缩小了《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界定的范围。因此,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屠宰厂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 粮食生产加工企业收购的农业合作社生产的农副产品作为原材料,收到的合作社开具的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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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开的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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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回答】
农业合作社给开的普通发票可以抵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业合作社是建国初期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成立的农村生产互助组织。是人民公社的较低级形式,在当时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产生。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
因此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单位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以按照免税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自2017年7月1日起为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购买方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可以。购买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的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按照买价和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扣除率是11%。如果上述购买农产品加工后销售,适用税率仍然是11%,则扣除率是11%;如果加工生产的产品适用税率是17%,则按照13%扣除。
亲你好,一、从农村合作社处取得的税率为“免税”的农产品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答:可以抵扣,而且是按照11%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