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月份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月份取的增埴税发票能否留到三月份再抵扣?

公司3月份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月份取的增埴税发票能否留到三月份再抵扣?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认定月份起拥有抵扣进项税的资质,之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价税合计计入外购货物成本,不得抵扣进项税。
    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将2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退还给销售企业(因为他们向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已经是违规行为),然后在3月以后重新开具。理由嘛,可以是“退货”后再“重进货”。
  • 3月份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你2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 2月份取的增埴税发票,对于你公司来说是废纸一张,不能抵扣的(因为发票开出时,你公司还不是一般纳税人),只能当普票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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