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不征税收入能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款规定,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可以使用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开具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12项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分别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使用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有奖发票奖金支付、不征税自来水、建筑服务预收款。
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前,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前,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除了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外,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时不能开具增值税发...
法律分析:不征税收入可以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按步骤进行开票。实务中,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远远超过以上几种情况,打开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商品编码-税务编码”栏目类,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自带的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里,罗列了以下信息:纳税人在发生上述行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设置...
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免税收入的企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解释如下: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企业:这类企业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也就是说,它们的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用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开具的,...
关于“不征税”税率原理:增值税不征税是纳税人产生的一些收入,本身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不征收。在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非增值税应税收入,本身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但又需要开具发票的,这个时候可以根据不征税开票项目开具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不征税开票项目有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