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1999278号继续哪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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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的全称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财税[2010]94号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本法规第三条自2010.10.1起废止。
- 什么意思。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的全称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财税[2010]94号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本法规第三条自2010.10.1起废止。
下面的政策原文关于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 购房 至转让房屋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全称《财政部 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售住房所征收所税关问题通知》依据财税[2010]94号 《关于调整房产交易环节契税所税优惠政策通知》本规第三条自2010.10.1起废
财税字[1999]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10]94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