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文化除了增值税优惠,还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宣传文化除了增值税优惠,还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 一、部分出版环节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
    【政策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 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财税〔2018〕53 号文附件1《适用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财税〔2018〕53 号文附件2《适用增值税50%先征后退政策的报纸名单》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财税〔2018〕53 号文附件3《适用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名单》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
    二、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
    三、科普单位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
    四、部分文化设施项目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以下项目免征增值税: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五、动漫企业销售动漫软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政策内容】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六、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七、动漫企业部分服务可选择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部分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所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
    上述所称“转制注册之日”,是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并进行工商注册之日。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则按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之日或核销事业编制的批复之日(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起确定转制完成并享受本通知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
    九、出版单位、发行单位的部分征订行为免征印花税
    【政策内容】
    1.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规定纳税。
    2.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2号)
  • 2020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关增值税减免、优惠的内容,均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详细情况,并以税务部门公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三、科普单位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

  •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五)本通知所称经营性文化...

  • 1. 增值税:文化公司提供文化服务,如演出、版权交易、文化创意等,属于应税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2. 企业所得税:文化公司盈利后,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3. 个人所得税:文化公司中的个人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达到个税起征点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宣传文化部门兴办的从事物质产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不得享受所得税返还优惠政策。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个别预算外宣传文化企业需要纳入的,由宣传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个案审批。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 一、从1994年至1997年,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宣传文化企业上年上缴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相应列入支出预算...

  • 第四条 优惠政策规定第三条及补充规定第一项列举范围内的各种报纸和刊物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环节为出版环节,宣传文化单位必须照章缴纳增值税后,方可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享受退还相应已纳增值税照顾 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各级人大、政协妇联、工会、共青团的...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