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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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产品免征增值税
  • 法律分析:(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

  • 法律分析:基础有8类,免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

  •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

  • 2.生产销售的氮肥、磷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肥(含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 下列各项服务,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三)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四)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五)婚姻介绍服务;(六)殡葬服务;(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八)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