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留抵退税政策
- 2019年留抵退税的政策:1、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以适用于留抵退税政策。二、分析详情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试行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制度。申请退税时间纳税人满足退税条件后,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留抵退税政策中采用了两个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来确定企业规模。同时,对这两个标准中未设置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行业,以及未纳入两个标准划型的行业,明确划型标准。三、留抵退税可以不退吗留抵退税可以不退,留抵退税是自愿原则。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况,规范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退。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一、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自2019...
留抵退税政策:1、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
2019年留抵退税的政策:1、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公告中还定义了增量留抵税额,指的是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计算公式为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其中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