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请家举例说明
- 这是从所得税角度讲,5年之内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
如:
2000年发生的亏损,最晚可用200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如果到2005年还没有弥补完,那2006年实现利润时,应先计算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才可以继续弥补。这期间如果2001年也是亏损,那就顺延,可用税前利润弥补至2006年。实际上在2000年亏损未弥补完的情况下,按“先亏先补”来讲,是无法弥补2001年的亏损的。
注意这只是一个税法的概念,在会计处理中,是不用单独做凭证弥补的。结转利润后,会自动形成弥补。 - 每一年的亏损往后推5年以内可以税前弥补,超过期限就不能税前弥补了,如2000年亏损的,可以在2001至2005年进行税前弥补。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是:5年。其享受主体是所有行业,结转年限是5年。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法律客观:《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
这是从所得税角度讲,5年之内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如:2000年发生的亏损,最晚可用200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如果到2005年还没有弥补完,那2006年实现利润时,应先计算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才可以继续弥补。这期间如果2001年也是亏损,那就顺延,可用税前利润弥补至2006年。实际上在2000年亏损...
解答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为五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来弥补,但弥补企业亏损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
企业弥补亏损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1)在纳税人多次发生年度亏损的情况下,其亏损可以连续用从亏损年度的次年起5年内的所得弥补。(2)在纳税人既有盈利年度又有亏损年度的情况下,根据税法规定,亏损弥补的...
当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亏损,允许用后续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逐年连续弥补,但期限不能超过五年。这意味着,无论盈亏如何,这五年都算作实际的弥补期。例如,假设某企业在2000年获得收入200万元,但其在1994年至1999年间有亏损记录,具体如下:1994年亏损20万元,1995年亏损10万元,1996年盈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