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A公司的发票,付款给B公司,这种方式是否违法?

收A公司的发票,付款给B公司,这种方式是否违法?
  • 发生这种情况,如碰上查账的就有麻烦,还给对方A公司带来麻烦,让人产生A和B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的疑问,是不是避税。建议,如果非要付给B公司或者已经不可更改,只能让A公司出具A欠B公司的款,用你的款直接付清的这种证明(加盖公章)。试试吧
  • 发票是指为与自己没有发生直接购销关系的他人开具发票的行为,虚开是指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为它人,为自己或者让它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发票的行为, 、虚开发票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对 、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征补税款,并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按偷税给与处罚,对纳税人取得的 、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虚开发票构成犯罪的,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处以刑罚。
  • 如果没有三方付款协议,则涉嫌虚开、 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一旦被税务稽查发现,对开票方、受票方、中间人都要受到处罚。
  • 不是违法,是违反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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