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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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新企业所得税》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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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税所得额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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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新企业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部分不就是已经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了吗?还直接算什么0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就是不在本年度税前扣除,本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自然就调增了。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140=84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所以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全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有关情况、按税收规定可扣除额...
如果企业实际支出的广告费为250万元,采用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广告宣传费用只能列支225万,超过部分本年不能列支,但是允许以后纳税年度递延扣除。如采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孰低原则业务招待费调增50-24=262.广告费扣除限额为(4500+300)*0.15=720,纳税调整=800+20-720=100万元3.研究开发支出40万元,加计扣除40*50%=20万元,调减20万元4.公益性捐赠限额为690*12%=82.8,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690+26+100-20=796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796*25%=199万元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