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亏损,本年1月分有利润,用计提所得税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种情况,如用本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不用出分录, 因为以前年度的亏损已反映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 当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时, 已自行抵补.
所得税根据抵补后的余额和税率,计算并预缴,待汇算清缴时予以多退少补。当年盈利需要根据当年的净利润计提盈余公积金,对应利润分配科目。
所得税按本年利润累计数减去上年可以弥补的亏损之后的应纳税利润乘以适用税率并减去上期已计提的数额来计算.
也就是说:本期计提数=(本年应纳税利润累计数-上年可弥补亏损数)*适用税率-上期已计提所得税
这种情况,用本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是不需要计提所得税的。所得税根据抵补后的余额和税率,计算并预缴,待汇算清缴时予以多退少补。当年盈利需要根据当年的净利润计提盈余公积金,对应利润分配科目。所得税按本年利润累计数减去上年可以弥补的亏损之后的应纳税利润乘以适用税率并减去上期已计提...
企业所得税是年终汇算清缴。。你上年亏损,本月有利润,你不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只要你在利润表反映就行了。所得税计提那也是年度完了之后弥补亏损之后,你公司还是赢利的,这个情况,我想你就要计提了.
1、企业上年亏损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企业本月盈利时:结转收入时: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贷记)投资收益(或贷记)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时: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
如果上年度企业亏损,本年度盈利,则先用盈利部分(实现的利润)弥补上年的亏损,所得余额再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法律依据:1、《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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