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500万能否不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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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0�2�0�2�0�2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一、除本公告第二条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0�2�0�2�0�2�0�2二、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编辑: 曾丽 )
营改增500万指的是企业在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这一纳税标准的税务规定。详细解释如下:一、营改增背景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近年来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改革旨在消除重复征税环节,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服务业发展。在营改增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年...
企业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范畴,其销售额标准是关键指标。营改增范围内,企业达到500万元营业额,将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门槛相对较低,需满50万元,工业企业则需达到40万元。连续十二个月销售额达到标准,企业即被纳入一般纳税人行列,享受适用税率,并具备进项税额抵扣资格。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达到500万后是一定要变成一般纳税人的。除外情况: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除本公告第二条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