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销售的商品是以旧换新,怎么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

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销售的商品是以旧换新,怎么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四)项: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以旧换新销售方式,就是企业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按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的货物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
  •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前述关于收入的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以旧换新销售方式,就是企业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按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

  •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

  •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有以下九个:(1)销售货物所得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所得。(2)提供劳务所得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

  •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同时对分期收款...

  • 【答案】:B 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选项A不正确。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选项C不正确。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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