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属于税务复议前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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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属于,仅税务机关以下规定中的行政行为不服,才要走前置程序。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本规则第八条第(一)项和第(六)项第1、2、3目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条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六)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不属于,仅税务机关以下规定中的行政行为不服,才要走前置程序。《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本规则第八条第(一)项和第(六)项第1、2、3目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八条 复议机关...
不适用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行政处罚和发票管理行为等情形;适用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包括了对征收税务行为有异议;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以及税务机关做出的保全措施有异议等。 一、不适用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是什么?不适用税收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发票管理行为和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复议前置是...
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是目前税收方面的一些规定并不适用于行政复议前置,也就意味着完全是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的,并没有行政复议这样的一种强制性的规定。 一、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是什么?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是目前税收方面的一些规定并不适用于行政复议前置,《...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
综上所述,由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工作疏忽或者失职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当事人不服可以提交申请行政复议前置,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