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里,领导的亲属能否担任财务工作?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国有企业是有规定的,企业负责人的妻子不得担任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科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 会计和出纳不是一个人,有一个人不是领导的亲戚就可以。国企如果是公正、正直的领导为了避嫌,一般是不会用自己的亲戚做财务工作的。
- 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是不可以的。
因为其存在近亲属关系。 - 违反原则
- 不可以
国有企业是有规定的,企业负责人的妻子不得担任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科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
公职人员在国企任职,亲戚是否可以管财务,要看实际职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会计人员...
公职人员的家属一般情况下不能经商。干部家属,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法利益成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也成为多名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线索。作为普通公民,享有依法经商办企业的自由。但基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份的特殊性,其经商办企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法律依据】《 纪律处...
只要不违反上述回避制度规定,公职人员如果有亲戚在同一单位任职是可以担任财务相关岗位的。国企人事部门在人员调任前也是会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的。
不合适,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直系亲属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你你们董事长的情况属于是近姻亲关系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