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怎么账务处理?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在附件2中,专门给出了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如下:
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 我的理解是:
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是由月末"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加月末"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所组成的. "利润分配"科目在年中产生发生额.肯定使月末"利润分配"余额与年初余额不一致.
所以,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损益表里的净利润等于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是在 "利润分配"科目在年中没有发生额的情况下,才可以成立的.
因此提问者所列示,以上的分录是正确的,不应再作新的调整分录. - 我公司今年补交2011年的增值税3500元,当时做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交税金--纳税检查 3500
贷:银行存款 3500
计提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00
贷:应交税金--纳税检查 3500
结转:借:利润分配 3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00
做了以上分录后,我发现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里的勾稽关系对应不了,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损益表里的净利润不等于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了,正好比未分配利润多了3500元,这个应该调?谢谢! - 只要发生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就会出现这样的不一致,账务处理并未错,而是需要调整本年的期初数的,楼主需要将上年转至本年的数据调整增加一个此业务的发生数即可。
或者 - 你的账务处理没有问题,很正确。只是在填制损益表时出来问题,损益表14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填列-3500,其他按实际填列,ok!你的报表平了!千万别调整报表期初余额,会造成报表无法衔接,当有调整上年未分配利润时,虽然你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为0,但仍需在损益表中列示,调减利润负数填列,反之调增+,这时你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利润表中本年累计净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
确认应交税金:首先,需要确定需要补交的增值税金额。根据相关税务法规和政策,计算出需要补交的税金。记录补交税金:将补交的税金金额记录在“应交税金”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如果补交的税金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损益,需要进行相应...
1、根据税务部门的补缴通知或自查结果,确定补缴增值税的金额。2、在会计账簿中,以补缴通知或自查结果为依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以反映补缴增值税的资金流出。3、如果补缴增值税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还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例如,如果补缴的...
1、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自查调整 2、查补转出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自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补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要按补交增值税...
若查补的是以前年度的收入,还需补提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与正常情况类似。自查补税还需缴纳滞纳金。在实际缴纳罚款时,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贷:银行存款。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如下:自查收入填写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自查税款加到第11行“销项税额”、第...
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滞纳金的账务处理涉及到应交税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处理。补缴增值税和附加税的会计分录:1、计提应补缴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实际补缴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