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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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部门的内部运作程序是其依法行政的内部规定,但其不能对抗有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的稽查局不能以法人的名义行使该由县区局行使的权力,其只能作为一个内设机构,对外的合法主体是各县区局。
以下情形的案件,不属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一、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二、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案件。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案件。
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其他需...
法律分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对涉及税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或有其他重大情形的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税务案件审理程序,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防止税务机关滥用职权,确保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二、审理程序的规定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
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拟定本机关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议事规则等制度;2、审理重大税务案件;3、指导监督下级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法律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稽查局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上注明接收部门和收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