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赠与股份给员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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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 股权受赠方需要按偶然所得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而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应在实际支付所得的24小时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告相关情况,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合同)》、《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及其他相关材料,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对于既不履行扣缴义务,又不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告相关情况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进行处罚。
二、
(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价款的;
2、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3、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4、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5、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
6、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7、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8、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近期同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偏低的除外);
2、资产评估净值份额;
3、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三、对于分期投入获得的股权,在部分转让时应以股份加权平均计算转让成本(即:转让部分股权计税成本=全部股权计税成本*转让比例)
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投入取得的股权,转让时一般以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数额为转让成本,但评估价格明显偏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用合理方法核定转让成本。
四、在企业股权置换过程中,个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以转让时换入股权的公允价格确认;如涉及以货币、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等形式支付对价补差的,应以换入股权的公允价格与对价补差之和确认转让收入。
五、(一)个人将股权赠与供养关系、赡养(抚养)关系、继承关系人的,赠与方与受赠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供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除上述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形外,个人无偿受赠股权的,以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股权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赠与合同标明的赠与股权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股权价值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股权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受赠人转让受赠股权的,以其转让受赠股权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股权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股权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股权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企业办理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必须凭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会定期从工商管理部门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企业应在企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中重点披露股权变动的相关信息。 - 公司赠与股份给员工,公司需要交税。
一、赠与方。
赠与方无偿赠予虽然没有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即未取得股权转让所得,但并非意味着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第十三条第二款: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之一: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因此,将股权无偿赠与给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子女,属于有正当理由情形,转让方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无正当理由就需要缴税的,虽然无偿转让,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计税成本以及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二、受增方。
按照《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项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个人发生的三项行为取得的收入为偶然所得,即: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
因此,个人取得赠送的股权不属于偶然所得,同时,也不属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征个税的其他八项所得。也就是说,个人取得赠送的股权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需要,在行权时按市场公平价格和实际施权假(购入价)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交税
需要。 股权受赠方需要按偶然所得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
员工股权激励通常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股票赠与、股票期权等。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税务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员工因股权激励获得的收益往往被视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当员工从股权激励中获利,如行使期权后获得股票收益,或者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本利得...
需要。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包括在 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以《 人民...
股权激励员工可能要掏钱。股权激股通常都是附带条件的激励,当员工满足激励条件时,便可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可以无偿赠与股权给员工,也可以由员工自愿出资购买,具体要看公司的制度规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
你公司的情形可能符合以上第(三)条,你可以拿着股权转让协议去税局进行沟通,如税局认为符合,即为有正当理由,此时,股权赠与方也就是转让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请注意,第(三)条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就是员工接受赠与的股权是不能对外转让的,如果没有这个限制条件,则不能被认定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