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一定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一定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你已经说的很全面了,凡是在外地成立分公司的必须是独立核算的,这是税务总局的规定。业务有总部来开发票、合同也是,税务局怎么知道你们有业务量的,既然让税务局知道了只能交了,交多少是可以和税协商的(必定你们没有开过发票),我朋友他们交了1000元,公司行业不同标准不一样。如果税务要查你们,你们肯定会按照实际业务量来上税,给老板汇报清楚严重性,他会明白的。
    希望能帮到你
  • 目前,跨地区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主要指跨省的分支机构,如果没有跨省的话,分支机构是否预缴各省会有具有的规定。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当地税务机关的意思可能是要求提供一些资料说明你公司确实属于应当就地预缴的二级分支机构。还有,除了企业传递分配表外,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总机构报送的分配表通过邮寄等方式传送到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分支机构主管局没有收到总机构主管局邮寄的分配表而没有受理申报吧。
  • 你们上海的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吧,所得税的缴纳是各地有不同的政策,上海要求分配,你们广州就得去国税局找你们的专管员做备案,具体分配多少自己定。去柜台填表,把钱交到上海就行了。不明白就找专管员就行了。
  • 目前,跨地区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主要指跨省的分支机构,如果没有跨省的话,分支机构是否预缴各省会有具有的规定。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当地税务机关的意思可能是要求提供一些资料说明你公司确实属于应当就地预缴的二级分支机构。还有,除了企业传递分配表外,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总机构报送的分配...

  • 法律主观:法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法人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本条第1款明确,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例如,对于 公司法 人,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不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点: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

  • 不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点: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

  • 这个答复的意思很明白,如果你是从事经营活动,必须设立分公司,至于是否独立核算,市场监管总局并不关心。但设立了分公司就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管理接踵而来。但如果企业认为外派机构并不从事经营活动,就可以不办理分公司,而是自行设立办事处即可,办事处人员、费用均回到总部核算即可,那么自然也就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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