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费准予扣除的标准是多少?所得税清算

会务费准予扣除的标准是多少?所得税清算
  •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住宿费500元/人天,伙食费150元/人天,其他费用110元/人天;二类会议,住宿费400元/人天,伙食费150元/人天,其他费用10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住宿费340元/人天,伙食费130元/人天,其他费用80元/人天。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会务费所得税清算实行以下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扩展资料:
    会议费注意事项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有新规
  • 税法对会务费没有规定相关内容,但税法对会议费的税前扣除作出了相应规定。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 税法对会务费没有规定相关内容,但税法对会议费的税前扣除作出了相应规定。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规定,
    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企业应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等严格区分,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将产生不利影响。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务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例如发生会务费时,按照规定应该有详细的会议签到簿、召开会议的文件,否则不能证实会议费的真实性,仍然不得税前扣除。同时,不能故意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务费、差旅费中核算,否则属于偷税。

     例如:A企业2008年度发生会务费、差旅费共计18万元,业务招待费6万元,其中,部分会务费的会议邀请函以及相关凭证等保存不全,导致5万元的会务费无法扣除。该企业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400万元。试计算企业所得税额并拟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税法的规定,如凭证票据齐全则18万元的会务费、差旅费可以全部扣除,但其中凭证不全的5万元会务费和会议费只能算作业务招待费,而该企业2008年度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2万元(400万元×5‰)。超过的9万元(6万元+5万元一2万元)不得扣除,也不能转到以后年度扣除。仅此项超支费用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25万元(9万元×25%)。

    按照现行的有关制度规定,“会务费”中如果能明确区分内容,属于就餐、住宿等一律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不能在“公务费---会议费”中列支。这种比较绝对化的规定和处理办法,有些不合情理,也是造成目前“会务费”瞒瞒藏藏的间接原因。
    “会务费”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本单位召开业务会议,发生的费用剔除从参加会议者收取的部分以后的余额,或者全部由会议组织者支付;
    另一种是参加上级或其他单位组织的会议,由会议组织者收取的 费用。以上两种情况中都包含了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当然也可能有餐费、住宿等费用,如果对上述情况不加区分,一视同仁,显然是不合情理的。第一种情况所发生的费用,应该能够区分内容,并且按照不同的性质区别对待,把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等列为“公务费---会议费”,把餐费、住宿费等列为“业务招待费”,一般不应该出现所谓的“会务费”发票;但第二种情况完全不同,参加上级或其他单位组织的会议,只要合情合理,都应该属于“会务费”范围,凭会议组织者开具的“会务费”发票在“公务费---会议费”报销列支,和“业务招待费”根本没有关系,如果一味的把餐费、住宿等归入“业务招待费”范围,不加区分内容的性质,会造成某些单位钻政策的空子,凭服务行业开具笼统的“会务费”发票入帐,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和弊端。
  • 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

  •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住宿费500元/人天,伙食费150元/人天,其他费用110元/人天;二类会议,住宿费400元/人天,伙食费150元/人天,其他费用10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住宿费340元/人天,伙食费130元/人天,其他费用80元/人天。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会务费所得税清算实行以下规定:第八...

  • 会议费是发票是可以抵扣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

  • 会务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业务招待费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因为这属于个人消费。根据相关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 情况1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符合标准的餐费100元属于差旅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借:管理费用-差旅费100元贷:库存现金100元情况2公司召开市场会议过程中发生的餐费10000元属于会务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借:管理费用-会务费10000元贷:库存现金10000元提醒: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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