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中关于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问题

请教一个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中关于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问题
  • 回答:

    1、福利费、工会经费按计提数不超过标准列支。但08年新税法已改为按实列支了,新税法改为“不超过”...准予列支。

    2、也就是按实列支的意思,提取过后要使用完,最大限额为2.5%
    正确的是(4000+18000)-200000×2.5% 。07年按理还可以计提,所以我选(2)是正确的,若改为按实列支就只有:18000-200000*2.5%
    08年新税法已改为按实列支了,新税法改为“不超过”...准予列支。

    3、意思是将余额8000元结转到08年继续使用。

    教育经费当年超过限额新税法允许到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新所得税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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