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损失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什么样的损失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 不是所有的费用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建议看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 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 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 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 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 企业所得税上财产损失的具体扣除范围和扣除方法建议你查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里面规定了各种财产损失扣除的申报方法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有具体不明白的项目可以再问哦~~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

  •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定义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成本和费用类 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取生产、经营收入而耗费的各项费用。2.损失类 指纳...

  • 如果是企业运营中的正常损失,可以算在所得税里,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例如,合理的原材料损耗。但是,如果是非正常损失,比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灭失,不能扣除。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1年 第 25号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329_...

  • 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

  • 坏账损失在以下几种情况中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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