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出纳人员为什么不能是同一个人

会计与出纳人员为什么不能是同一个人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是不可以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方面的工作。《会计法》的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相关稽核制度。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一般来说,出纳和会计都是财务部门的重要岗位,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具体职责不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财务部门的两个重要岗位,否则监督和财务运行就会出问题。会计和出纳属于不兼容职务。会计管帐出纳管钱起到了相互监督的作用。不兼容职务,分开由不同人负责,可以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如果会计出纳是同一个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老板的资金的危险,容易出现收入不上帐或者故意多报费用,但这只是可能,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管理制度和监督职能到位的话,就算是会计出纳同一个人也不会有什么麻烦。关键是能不能同时做好两个人的工作,因为如果现金流大的话,会计出纳一个人是绝对忙不过来的。
  • 会计与出纳人员不可以一个人。

    因为:
    一、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二、会计与出纳分开的必要性。
    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三、解释
    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风险,企业应当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企业内部控制措施通常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基于两个假设: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种错误的概率要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犯该种错误的概率;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因此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 违背了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务债权账目的登记工作。
  • 会计与出纳人员不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这是因为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的职务,必须进行分离。这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规定的。这种分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为了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以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同时增强会计数据的可靠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

  • 出纳会计不能同一个人的原因如下:1、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2、会计与出纳分开的必要性。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3、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

  • 出纳与会计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原因在于工作职责的重叠与潜在的利益冲突。出纳主要负责公司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账务管理,包括保管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和票据等。而会计则专注于账务处理,包括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制作报表以及管理会计档案。将这两者合并于一人,意味着该人员同时掌握现金与账务的管理...

  • 会计和出纳为什么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如下: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为: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

  • 会计和出纳不可以是同一个人。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的出纳与会计是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的。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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