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应付工资还是按实发工资作为计税基数呢?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就您的问题的具体来说,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2、但是对于您所提问的问题的标题来说,是值得探讨的。比如,您月的应发工资是5000。由于5000大于2000,所以应该缴纳个税。但是,如果您向单位借款4000,要在当月扣还您所借的款,那么,当月您的实发工资是5000-4000=1000。那么,1000小于国家规定的个税工薪所得的起征点2000,那您当月是否就不缴个税呢?当然不会。所以,不能说是按应付还是实付。关键是看您当月的扣除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个税扣除范围。比如,您当月的工资里扣除了社保、医保、公积金(所缴纳的比率还要符合国家的规定),那么,这些扣除项目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有税前扣除的。 - 你的理解不对
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是:应发工资减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减3500的免税额,现在还可减200的商业保险
其他代扣项比如代扣的水电费、伙食补贴、暖气费都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 如果说300体现在你的工资薪金里面,然后再扣除的,要纳入计算。
如果说是公司直接说有300元餐补,不计入工资薪金,直接由公司体现在其他支出上,就不需要纳入计算。 - 按实发工资1600计算个人所得税
- 2000元以下都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
当然不会。所以,不能说是按应付还是实付。关键是看您当月的扣除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个税扣除范围。比如,您当月的工资里扣除了社保、医保、公积金(所缴纳的比率还要符合国家的规定),那么,这些扣除项目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有税前扣除的。
1、应扣事假工资:3910÷21.75×3=539元,病假按规定连续工龄8年以上不扣工资。所以9月份的应付工资为:2610+520+5-539=2596元 2、按规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即:(2596-250-65-70-120)-2000=91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91×5%-0=4.55元 3...
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个人所得税是以工资总额而依据,不是扣除个税以后的工资作为依据,应付职工薪酬反映是员工应该得到的工资,而不是实际到手的工资。一、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 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 境内居住而从 境内取...
个人所得税是按实发工资来计算的,个人应缴税额的计算是工资收入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等费用来进行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是以扣除掉社保的金额来计算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